行政执法是什么?
享有行政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
具体的行政职权有哪些?
1、行政立法权;
2、行政许可权;
3、行政确认权;
4、行政检查权;
5、行政奖励权;
6、行政物质帮助权;
7、行政处罚权;
8、行政强制执行权;
9、行政合同的签订权;
10、行政复议权;
11、其他行政职权,包括行政指导权、行政裁决权等。
我国行政执法单位有哪些?
依据行政职权,具有执法权,依法对特定领域或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处罚等行政管理活动的国家机关有:
公安、工商、税务、质量技术、食品药品、劳动安全、环保、国土、城建、规划、卫生、城管、水政、渔政、林业、盐业、矿产、农业、畜牧等政府等等行政部门。
具体的职权例如: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维护市场秩序。
环保部门:保护环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交通部门:管理交通运输事务。
税务部门:征税和监管税收。
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这些规定明确了执法机构的主体资格和权限范围,保障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要求执法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法还对执法机构的执法行为进行了规范,例如:
- 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 执法过程中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 给予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等。
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执法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行政处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