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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1、到民政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2、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判决准予离婚。并没有法律规定夫妻分局多久可以离婚,跟是否异地也没有关系。

一、分居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写上离婚的话是否分居、分居多久都可以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若因感情不和,只能诉讼离婚的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分居而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有很多种情形,比如客观原因、感情不和、双方自愿等。准予离婚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而造成的分居。

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计算。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其实质应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持续长达两年。

“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在实践中要想凭借“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规定,达到离婚的目的,必须要有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