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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关系通常是在各类证明文件中,用于描述他人与本人之间的关系。常见的与本人关系有如下几种:
  1. 本人:指填写表格或文件的人自己。
  2. 父母:包括父亲和母亲。一般填写父子,父女,母子,母女
  3. 子女:本人的儿子或女儿。
  4. 配偶:指丈夫或妻子。
  5. 兄弟姐妹: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等。一般填写兄弟、姐弟、兄弟、兄妹。
  6. 祖孙:祖父、祖母、孙子、孙女等。
  7. 其他亲属关系,如叔伯、姑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下面是其他与本人关系相关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位或者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人事、监察部门工作。